因檢察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7名?,F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 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22年昆山市人民檢察院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 招聘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資格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三、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職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2.年齡: 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200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出生)。
3.具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大學及以上學歷(歸國留學人員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昆山戶籍(基準時間為2022年10月15日);
5.以下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6)存在回避關系(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7)有其他不良情況或行為,不宜從事所招錄崗位工作的人員。
6.錄用后在昆山市人民檢察院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
四、報名辦法和程序
1.報名方法:線上報名。
2.應聘材料要求:《2022年昆山市人民檢察院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應聘職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以上材料相關電子件請發(fā)至電子郵箱jcy_zzb@ks.gov.cn,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21日24:00。
進入面試后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交復印件1份,并于核驗當天提供,時間另行通知,過期無效。
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職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凡有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資格。
3.報名程序: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年21日。
五、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由昆山市人民檢察院統(tǒng)一組織考試,綜合考評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根據實際情況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具體內容如下: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和法律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占綜合考評的50%。
2.打字測試,運用金山打字通進行打字測試,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占綜合考評的50%。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金山打字通輸入指定文章或段落,以輸入速度及準確率為標準進行綜合評分,請考生自備筆記本電腦。
六、面試
在綜合考評成績60分及以上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照本崗位實際符合條件人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綜合考評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總成績相同的,以綜合考評成績高者在前;如綜合考評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筆試、打字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各環(huán)節(jié)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昆山人才網(www.kshr.com.cn)公示。
七、體檢與政審
進入體檢的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以1:1的比例確定。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招聘崗位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如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八、錄用
1.經過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昆山人才網(www.kshr.com.cn)公示。
2.經公示無異議,由招聘單位辦理相關錄用手續(xù),并對擬錄用人員實行統(tǒng)一分配,如不服從分配的,取消錄用資格。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錄取資格。錄用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一概由本人負責處理。
3.待遇:按照本市關于編外工作人員相關待遇規(guī)定執(zhí)行,并繳納“五險一金”。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1.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照有關規(guī)定參加考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2.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
本簡章由昆山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2-36698117
監(jiān)督電話:0512-36698032
十、重要提醒(考生務必仔細閱讀)
1.筆試、打字測試、面試、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生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配合“四查一測一掃”,即查戴口罩、健康碼、行程碼、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測體溫,掃場所碼,各查驗事項均正常者方可入場。如違反規(guī)定或發(fā)現非綠碼、體溫異常、咳嗽、乏力等癥狀,一律予以勸返。
3.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并對疫情防控有關措施和要求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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