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陰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執(zhí)法輔助人員19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1《2023年江陰市城市綜合管理局公開招聘城管執(zhí)法輔助人員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2.熱愛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能吃苦耐勞、善于做群眾工作;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7年4月17日至2005年4月16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口吃、無殘疾;
4.江陰市戶籍或江陰市生源;
5.具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黨(團)紀、政紀處分或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yǎng)的;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處刑罰的;
4.曾被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5.在其他各類人事考試中有違紀行為且在禁考期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8.具有其他不宜報考情形的。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江陰市青山路136號城管大廈919室,報名時間:2023年4月17日至4月18日(8:30-11:00,14:00-17:00)。
(二)考試費用
筆試費100元/人、進入面試者繳納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報名點出具收款收據(j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和特困家庭(當?shù)孛裾块T出具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免收考試費用。
(三)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請詳細閱讀公告和附件。
2.報名人員須如實填寫《2023年江陰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招聘城管執(zhí)法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此表可自行從公告網(wǎng)站下載打印,并貼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報名時再提供一張。
3.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退役軍人的退伍證、其他有關證件(如機動車駕駛證、立功受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均須為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F(xiàn)場報名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攜帶相關材料代替報名。報名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考試資格。
4.資格審查。報名時由工作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
5.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方式視報名人數(shù)決定。
01崗位報名人數(shù)超過崗位招聘人數(shù)2倍的,先筆試后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分跟進)。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證件不齊者,禁止參加考試。
01崗位報名人數(shù)不超過崗位招聘人數(shù)2倍的,直接面試。
02崗位,直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領取筆試、面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如有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無筆試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五、體檢、政審
根據(jù)總成績,按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并對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政審(若末位出現(xiàn)同分,則取面試成績高者;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02崗位在面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有立功受獎經(jīng)歷者優(yōu)先)。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導致招錄崗位出現(xiàn)缺額時,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錄用
經(jīng)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公示3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與江陰市唯才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由江陰市唯才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辦理相關錄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錄用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辦理錄用手續(xù)的,取消錄用資格。
錄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錄用手續(xù)辦理后一年內,如本次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可從本次招聘成績合格的落選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錄用人員待遇按照江陰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薪酬標準執(zhí)行。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錄合同制工作人員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考試紀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0-86865703。
本公告由江陰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0—86865919。
考試成績、體檢、公示等信息均在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jiangyin.gov.cn/rsj/)上公布,請考生登錄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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