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蘇州市吳中區(qū)公立醫(yī)院和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備案制衛(wèi)技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吳政辦〔2018〕155號),經研究決定,蘇州市吳中區(qū)2023年衛(wèi)生健康系統(tǒng)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備案制衛(wèi)生專技人員20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蘇州市吳中區(qū)2023年衛(wèi)生健康系統(tǒng)公開招聘備案制衛(wèi)生專技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稍跂|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上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3月29日至2005年4月3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7年3月29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3.具備《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
4.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yè)生”,指在2023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yè)生崗位。
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培訓對象,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就業(yè)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yè)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y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中醫(yī)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yè)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yè)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5.除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日期可放寬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外,其他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其他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yè)生;
(2)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且在2023年10月3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10月3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7.除《公告》另有明確規(guī)定外,《崗位簡介表》(附件1)“其他條件”中要求“職稱”等各類資格證書條件的,須于報名前具備相應條件。
8.《崗位簡介表》“學歷要求”一欄中,學歷要求含“及以上”的,符合此條件的人員都可以報考?!秿徫缓喗楸怼返?ldquo;具有相應學位”,指須具有與報考專業(yè)和學歷相一致的學位。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和程序
1.報名時間:3月29日9:00—4月3日15:00。
資格初審:3月29日9:00—4月4日15:00。
陳述申辯:3月29日—4月5日期間9:00—15:00。
對初審異議的處理:3月29日9:00—4月5日16:00。
繳費確認:3月29日9:00—4月6日12: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提交材料、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進行。
3.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附件2,簽名處需手寫)電子版PDF文件及個人1寸證件照電子檔發(fā)送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標題統(tǒng)一為:“崗位代碼+姓名+手機號碼”,例如“049+張某某+13900009999”。工作人員收到應聘材料后,48小時內進行初審并與應聘人員回復確認。
(二)報名確認
1.應聘人員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可從招聘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咨詢電話”欄內獲取。
2.通過初審人員繳納報名費標準為100元/人,由招聘單位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蘇州市吳中區(qū)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xù)。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時在網上報名、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本次招聘崗位、人數、筆試開考比例等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被取消的招聘崗位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1:00聯系吳中區(qū)衛(wèi)健委(聯系電話0512-65258683),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tǒng)一辦理退費手續(xù)。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錄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筆試
1.筆試時間初定2023年4月2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并按要求時間到應聘單位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聯系不到或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2.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總分100分。筆試考試內容為擬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相關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5.筆試成績查詢網址: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進入面試考生(考生可登錄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查詢或咨詢報考單位)。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體復審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公告。
3.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一式二份(貼好照片,與網上報名一致),另附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2張。
(2)本人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2023年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和學歷(學位)證書,社會人員提交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國(境)外學位證書及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崗位簡介表》(附件1)“其他條件”中所要求“職稱”等各類資格條件的相應證書。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
(5)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前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公布。
4.資格復審程序:
(1)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考生于資格復審時間內現場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提交《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2份,將《登記表》加貼照片后交招聘單位簽字(蓋章)。同時提交報名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出示報名材料的原件。
(2)驗證登記。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持《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驗證登記處”進行驗證登記。
(3)確認繳費。驗證合格的報名者當場辦理繳費手續(xù),向報考單位繳納面試費100元/人,并將《登記表》、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2張及相關報名材料復印件交報考單位。通過資格復審并且完成繳費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繳費成功后,除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面試費。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由各招聘單位另行通知發(fā)放。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不進行筆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兿嗤模」P試成績高者,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人員另行安排加試。加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于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當場(當日)復檢項目,由體檢機構直接進行當場(當日)復檢;非當場(當日)復檢項目,考生可在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由招聘單位選擇另一家定點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懷孕考生X光等項目暫不檢查,孕期結束再完成體檢。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書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招聘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東吳人才網(http://www.dwrc.cn)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人員,辦理錄用手續(xù)。
錄取人員應在《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特設監(jiān)督舉報電話:65252351。
十、本《公告》由蘇州市吳中區(qū)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招聘單位政策咨詢:聯系電話請見《崗位簡介表》。
吳中區(qū)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咨詢:0512-65258683。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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