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職業(yè)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優(yōu)化人員結構,加強職業(yè)教育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教師2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24年沛縣職業(yè)教育學校招聘編制教師公告、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上進行發(fā)布,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招聘對象、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沛縣職業(yè)教育學校招聘編制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三)學歷學位條件:具備《崗位表》中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學歷學位應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按本科學歷報名應聘相應崗位。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五)其他條件:應聘人員須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專業(yè)條件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設置。
3.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考,應按招聘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div>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內,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報名費用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照片上傳、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未按時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2.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對應聘人員網上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崗位的通知,將在公告發(fā)布網址上進行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申請退還報名費用,補報名時間:2024年8月6日14:00—17:00。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進行報名確認、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用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應聘人員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考試
中餐烹飪實訓指導教師崗位(崗位代碼212)的考試形式為筆試加面試,其他崗位根據報名成功人數,確定各崗位考試形式。同一崗位報名成功人數超過30人時,考試形式為筆試加面試,少于等于30人時,考試形式為面試。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等內容,總分10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點設在沛縣。
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需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址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不參加筆試的崗位,直接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相關要求以及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
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2024年畢業(yè)生可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的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但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24年畢業(yè)生最遲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
(3)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4)《同意報考證明》
行政、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單獨按序裝訂。
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資格復審合格者當場領取面試準考證,按面試準考證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面試人選。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發(fā)布。被取消考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日內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五)面試
面試方法為模擬授課。封閉備課30分鐘后當場模擬授課15分鐘。
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六)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不參加筆試的崗位總成績?yōu)槊嬖嚦煽儭?/div>
應聘人員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工作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考察
招聘單位在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考察資格出現缺額時,從該崗位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并列的同上)。對應聘人員作出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前,將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及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考察體檢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參加體檢、考察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lián)系方式的通暢,以便通知,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在公告發(fā)布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沛縣教育系統(tǒng)教師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lián)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及期滿后,均不進行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經招聘單位審核后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xù),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訂立3年(含試用期)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或聘用后三年內不能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可暫緩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的崗位),將按規(guī)定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聘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六、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把事業(yè)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七、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次招聘工作進度及崗位空缺情況請及時上網查詢,本次招聘只有招聘公告、核減或取消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上同時發(fā)布,招聘工作其余的進度信息均只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公布。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徐州安保中等專業(yè)學校負責解釋。
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咨詢電話:
江蘇省沛縣中等專業(yè)學校監(jiān)察室監(jiān)督電話:0516-80366526
監(jiān)督舉報郵箱:591778719 @qq.com
徐州安保中等專業(yè)學校咨詢電話:
徐州安保中等專業(yè)學校監(jiān)督電話:0516-89655772
監(jiān)督舉報郵箱:116275096@ qq.com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516-68867373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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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24年沛縣職業(yè)教育學校招聘編制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hrss.xz.gov.cn/001/001004/20240723/255d6aa4-7181-45c6-9203-7e490ee095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