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綠色東海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權屬子公司東??h源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據(jù)公司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有相關工作經(jīng)驗的臨時工作人員,工作期限1年。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招聘。
二、招聘職位及報考要求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機電類1人、建筑類2人)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50周歲以下。
6.具備5年以上工程管理經(jīng)驗。
7.持有國家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證書。
8.擁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9.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10.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或影響期的。
(4)有參加邪教組織或非法活動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5)近5年內有違反社會治安等不良記錄的。
(6)其他不適合作為招聘對象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10日9:00—5月15日 18:00。
注:報名截止2023年5月15日18:00,
2.報名方式:網(wǎng)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考生將電子版報名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lsdhdqrsb@126.com,郵件須以“姓名+崗位代碼”命名。(截止時間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現(xiàn)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考生將報名材料送到東??h源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東??h桃林鎮(zhèn)恒旭路2號循環(huán)經(jīng)濟產(chǎn)業(yè)園再制造區(qū)B2辦公樓二樓黨群人事部)。咨詢電話:0518-87280068。
3.報名材料:
(1)《綠色東海集團東??h源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
(2)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張;
(3)身份證、相關學歷、學位證、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相關職稱、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表彰證書、其他相關任職文件掃描件、工作經(jīng)歷等證明材料各一份。
(5)任職資格條件中的工作經(jīng)驗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招聘公告發(fā)布日期之前,須提供相關工作證明材料(如由人社局出具的參保證明)。
(二)報名注意事項
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資格審核人員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錄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面試。
1.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由東??h源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統(tǒng)一組織。
2.面試對象。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相應審查,通過審查后以短信、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進入面試的人員(包括面試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未收到通知者,即未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崗位原則上實際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應達到2:1及以上方可進行面試考試。
4.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試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h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四)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五)公示
根據(jù)考試面試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東??h人民政府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 因應聘人員體檢不符合要求,擬錄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擬錄用人選明確放棄錄用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東??h源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錄用資格的,東??h源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六)聘用及待遇
1.經(jīng)公示期滿無異議,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勞務合同手續(xù)。享受相應崗位的工資福利待遇。
2.薪酬待遇:8000元。
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錄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錄用手續(xù)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點擊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