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由我市批準入伍,2022年退出現(xiàn)役的退役士兵(含軍士、義務兵)并由無錫市接收安置,安置方式為自主就業(yè)。經各市、縣(區(qū))人民武裝部退伍登記備案已轉服預備役;
?。ㄒ唬┎捎镁W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注意:因本公告中的考試與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yè)單位招聘統(tǒng)一考試同步進行,所以報考人員請選擇一個地區(qū)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ǘ┛忌稍趫竺?4個小時后在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單位陳述申辯,聯(lián)系方式可從招聘崗位表中相應崗位的“咨詢電話”欄內獲取。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lián)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并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繳費標準: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電話0510-81880029)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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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各招聘單位在網上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4、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xiàn)崗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將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補報名的時間為:2023年3月9日9:00-12:00。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網上及時公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間內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10-81880029。
四、資格審核
市征兵辦、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組織各區(qū)征兵辦會同區(qū)退役軍人事務局,對從本區(qū)應征入伍的參加定向招聘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進行網上和現(xiàn)場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告知本人。
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全日制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退伍證,以上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資格審核時間:由市征兵辦、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另行通知,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資格審核地點:各區(qū)征兵辦公室(具體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詳見附件二)。
五、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1.筆試日期:2023年4月1日。
考試時間為9∶00—11∶30;
2.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名稱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卷面總分數(shù)的40%。
考試范圍見報名系統(tǒng)內《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查詢。
六、面試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
1.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體檢程序。
2.參加面試的考生繳納100元面試費。
七、總成績計算方法
1.所有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偝煽兿嗤瑫r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若還同分則加試。
2.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布。
八、體檢和考察
1.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xié)調統(tǒng)一體檢時間和地點。根據考試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2.考察: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空缺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遞補意見,報無錫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進行核準。錄取手續(xù)辦理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對擬錄取者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取的,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錄取和聘用手續(xù)。
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和聘用手續(xù)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公示擬錄用或錄用后放棄的(含超過規(guī)定期限未報到而視同放棄的),將被記為一般失信行為,記錄期限為三年。
十、誠信管理
按照《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誠信管理試行辦法》規(guī)定,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shù)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huán)節(jié),將考生個人信用情況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招聘咨詢電話
報名資格政策咨詢:詳見崗位簡介表中招聘單位聯(lián)系電話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0510-82823315;
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電話:68649024、68649112(傳真);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電話:81824477;
十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無錫軍分區(qū)政治工作處:0510-68649034;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182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