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技工學校創(chuàng)辦于1986 年,是蘇北首家縣級技工學校,1994年評為省重點技工學校,2008年升格為“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2012年遷至原大明電子職中辦學。2021年8月,經如皋市委、市政府批準,江蘇省如皋第一中等專業(yè)學校與如皋市技工學校合并,建立“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管理體制,正式開始創(chuàng)建“如皋技師學院”。歷經30多年的發(fā)展,學校已成為集技工教育、公共實訓、技師研修、技能評價、就業(yè)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公辦學校。合并后設立大明、長江兩個校區(qū),主校區(qū)設在長江鎮(zhèn),由如皋第一中專改擴建而成。如皋第一中專創(chuàng)辦于1980年,是國家級重點職高、江蘇省四星級中等職業(yè)學校、江蘇省高水平現(xiàn)代化職業(yè)學校、江蘇省現(xiàn)代化示范性職業(yè)學校,先后獲得“全國建設人才培養(yǎng)突出貢獻獎”“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單位”等近30項省級以上榮譽。長江校區(qū)占地面積274畝,建筑面積13萬㎡,其中實驗實訓場所2.9萬㎡,建有中央財政支持的服裝、機電2個國家級實訓基地,加工制造、建筑工程施工、計算機應用3個省級現(xiàn)代化實訓基地,1個江蘇省職業(yè)體驗中心,3個省品牌專業(yè),4個省特色專業(yè)和4個省現(xiàn)代化專業(yè)群。
為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促進教育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全面建成“高質量教育縣域樣板、長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等文件精神,如皋市技工學校2022年秋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差額撥款事業(yè)編制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數(shù)量
如皋市技工學校2022年秋季公開招聘教師15名。詳見《如皋市技工學校2022年秋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yǎng),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3.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1986年9月至2004年8月期間出生。參加職業(yè)院校技能競賽、技能狀元大賽、世界技能大賽選拔賽、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能大賽選拔賽獲得本學科所在專業(yè)大類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項者年齡放寬至1981年9月之后出生;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及相應學位;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持有規(guī)定類別的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如暫未取得的擬聘人員,須在聘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2)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參照《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 現(xiàn)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yè)生。
(2)如皋市教育系統(tǒng)編制內人員(含已經預留編制崗位的如皋市鄉(xiāng)村定向師范生)。
(3)國(境)外留學畢業(yè)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jù)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2年12月31日前,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xiàn)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或者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政違法和刑事犯罪記錄的人員。
(7)依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公開發(fā)布。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1)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等,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為避免網絡擁堵,請考生盡早報名。
(2)報名網址:如皋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rgrsks.rugao.gov.cn:81)。
2.報名程序及時間部署
(1)報名、照片上傳2022年9月7日09:00~9月9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B)。
(2)資格初審2022年9月7日09:00~9月10日16:00,如皋市人社局根據(jù)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審核,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報名者完善補充,或要求其提交有關佐證材料。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注明不通過原因并退回。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請從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電話:0513-87650716)。陳述申辯時間:2022年9月7日09:00~9月10日17:00。對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2年9月7日09:00~9月10日18:00。
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報名成功。資格初審通過即為報名成功。
(4)招聘崗位變更和改報名。報名成功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公告。取消的崗位,由如皋市人社局負責通知有關人員,并允許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2022年9月13日14:00~17:00;
3.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xié)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考試、公布、體檢和考察
(1)考試
招聘考試由資格復審、適崗評價和面試組成。適崗評價和面試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
?、儋Y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如皋市人社局負責。資格復審通知(含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布。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表(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并親筆簽名)、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如皋市人社局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均可參加相應崗位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在資格復審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現(xiàn)金)10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谶m崗評價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資格復審現(xiàn)場提交《如皋市技工學校2022年秋季公開招聘教師適崗評價登記表》(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如實填寫內容,按序準備相應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如:本科階段畢業(yè)證、學位證,高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的研究生段的學生成績單,研究生和本科段獲獎情況,工作期間任職情況和獲獎情況,各階段發(fā)表的論文、研究課題等材料),參加適崗評價。佐證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復印件,原件退回。適崗評價總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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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布。應聘人員攜帶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組織協(xié)調能力、個性心理、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和語言表達、板書等教學基本功。
報考01-02崗位的,面試由模擬上課(100分)和結構化面試(100分)組成,按各占50%的權重計算面試成績。模擬上課內容從報考的學科(專業(yè))教材(或相關內容)中指定,面試人員按抽簽順序進行封閉備課30分鐘,模擬上課時間15分鐘。結構化面試安排在模擬上課結束后按模擬上課抽簽順序進行,時間15分鐘左右。
報考崗位代碼03-12崗位的,面試由模擬上課(100分)和技能測試(100分)組成。按模擬上課、技能測試各占50%計算面試成績。技能測試內容等見《如皋市技工學校2022年秋季公開招聘教師部分崗位技能測試內容》(附件2)。03-06崗位的模擬上課內容從報考的學科(專業(yè))教材(或相關內容)中指定、07-12崗位的模擬上課內容從專業(yè)實訓項目中指定,面試人員按抽簽順序進行封閉備課30分鐘,模擬上課時間15分鐘左右。
模擬上課面試室除黑板、粉筆等傳統(tǒng)教學用品外,不提供電源、多媒體等其他設備。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在當天考區(qū)內通知考生。
(2)總成績計算
按適崗評價、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權重,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適崗評價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成績時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計算。
(3)公布方式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布。
(4)體檢、考察
在面試合格者中,根據(jù)崗位招聘計劃按1:1的比例依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者,取模擬上課成績高者;如總成績和模擬上課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
?、袤w檢。體檢由如皋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②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疾煊扇绺奘腥松缇纸M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督K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疾旖M織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
四、公示與備案
1. 招聘單位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如皋市人社局審核后在南通市人社局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后由如皋市技工學校與其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時收取擬簽約對象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按規(guī)定可暫未取得者除外)。
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憑本人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等至如皋市人社局報到。由招聘單位報送如皋市人社局審批,并根據(jù)其核發(fā)的聘用人員通知書,在公示期結束后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差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入編等手續(xù)(其中2022年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時間可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聘用手續(xù)在其畢業(yè)后30日內辦結)。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4.聘用人員實行試用制度,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初次就業(yè)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崗。不合格者,單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終止其人事關系,個人自主擇業(yè)。
5.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6.擬聘用人員已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7.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考試作弊的等,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虛假信息應聘、招聘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以及簽約后不履行協(xié)議等,均記入誠信體系個人記錄。
2.應聘人員入職后,符合我市皋辦〔2019〕75號文《優(yōu)秀教育人才引進的獎勵意見》(詳見如皋教育信息網)條件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985高校本科生、211或雙一流建設高校師范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如皋市當年高考或中考成績優(yōu)秀的現(xiàn)師范專業(yè)本科畢業(yè)生,可分別獲得16萬、9萬、8萬的獎勵資金。
3.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綱、教材、輔導或復習用書、參考資料等,也不組織或委托、授權組織任何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培訓輔導。
4.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務必及時關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相關信息發(fā)布。在各個招聘環(huán)節(jié),如應聘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并按照要求參加應聘活動,一律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須于考試前7天自行下載、打印《應聘人員疫情防控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附件4,含《體溫自我監(jiān)測登記表》,以下簡稱《承諾書》),每日自行測量體溫,按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備考期間避免前往國(境)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和其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qū)(省、自治區(qū)的縣級區(qū)域或直轄市的區(qū)、縣,下同),盡量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出行時注意保持社交距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全程規(guī)范佩戴口罩并做好衛(wèi)生防護。如出現(xiàn)發(fā)熱、干咳等異常癥狀應及時就醫(yī),以免影響正常參加考試。
(二)考試當天通過規(guī)定通道入場時,本人“蘇康碼”為綠碼、行程卡無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qū)、現(xiàn)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異常癥狀,并能提供本人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下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省內外具有相關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必須含本人姓名、采樣時間信息,下同)的考生,方可入場參加考試。
(三)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須主動報告相關情況,提前準備相關證明,服從相關安排,否則不能入場參加考試:
1.近期有國(境)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的考生,自入境、離開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qū)、脫離軌跡交叉之日起算已滿規(guī)定隔離期及居家觀察期的,考試當天除須本人“蘇康碼”為綠碼、行程卡為正常、現(xiàn)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異常癥狀,并能提供本人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還須提供隔離期滿證明及居家觀察期中和期滿日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發(fā)燒(體溫≥37.3℃)、干咳等癥狀的考生,考試當天如癥狀未消失,除須本人“蘇康碼”、行程卡無異常,并能提供本人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間隔24小時)外,還須服從安排在臨時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3.如僅行程卡有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qū),其他情況均無異常的,經現(xiàn)場核驗,考生本人承諾確未到過有疫情發(fā)生縣(市、區(qū))(直轄市為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可正常參加考試(請從專用通道通過)。如到過有疫情發(fā)生縣(市、區(qū))(直轄市為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不得進入考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且應主動報告并配合相應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現(xiàn)場出示本人當日“蘇康碼”、行程卡或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2.仍在隔離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關原因被旅居地、筆試地點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場的;
3.近期有國(境)外、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離開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存在社會面本土疫情地區(qū)之日起算未滿規(guī)定隔離期及居家觀察期的;或雖已滿規(guī)定隔離期及居家觀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離期滿證明及居家觀察期中和期滿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五)考試過程中,考生出現(xiàn)發(fā)熱或干咳等可疑癥狀,應主動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經復測復查確有癥狀的,應配合轉移到隔離考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應服從疫情防控有關安排??忌虼说⒄`的考試時間不予彌補。
(六)考生應服從考試現(xiàn)場防疫管理,并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N95口罩,除身份核驗環(huán)節(jié)外應全程規(guī)范佩戴,做好個人防護。根據(jù)疫情防控管理相關要求,考生不能提前進入考點熟悉情況,請?zhí)崆傲私饪键c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考試當天提前到達考點,自覺配合完成檢測驗證流程后從規(guī)定通道入場。逾期到場失去參加考試資格或耽誤考試時間的,責任自負。
(七)考生應誠信申報相關信息,如有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排查、隔離、送診等情形的,將被取消考試資格;情節(jié)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同時記入誠信檔案;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在組織筆試、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等工作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落實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應當服從安排。請考生持續(xù)關注新冠肺炎疫情動態(tài),及時查看相關公告,考前如有相關調整和要求,將另行告知。
七、紀律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和人社部門的指導。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jù),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舉報電話:0513-87658033(如皋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八、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7650716;
報名系統(tǒng)技術支持:0513-87650432;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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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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