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考專職輔導員崗位的應聘人員需要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寫明主要學生干部任職經歷(須注明所在班級、院(系)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年月日)或工作經歷(須注明所在單位,是否在編,是否專職輔導員,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年月日);報考崗位中若有職業(yè)資格證書或者技術等級證書等其他要求的應聘人員需要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寫明所具備的相關證書情況。因信息填寫不準確、不完整而導致的問題責任自負。
3.本次招聘崗位為短期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考核為1︰3,(招聘職位表中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4年3月30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谂c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考試的時間和地點將在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wxic.edu.cn/)進行公告。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未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的人員視為主動放棄。
?。ǘ┛己朔绞?/div>
1.專任教師崗位考核方式為筆試、試講及面試。
?。?)筆試。筆試考核結合崗位實際工作要求,從職業(yè)教育教學工作實際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素質測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wxic.edu.cn/)進行公布,筆試成績60分為合格(滿分10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試講、面試人選。如筆試成績并列,造成進入資格復審人數(shù)超過擬聘用人數(shù)1:3的比例,均進入復審。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復審通過者參加試講和面試。如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shù)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試講人選。進入試講人員名單(包括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wxic.edu.cn/)公布。
(2)試講。試講內容以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及綜合能力為主,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試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在試講合格者中,根據筆試和試講成績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照試講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如筆試、試講成績均并列,造成進入面試人數(shù)超過擬聘用人數(shù)1:3的比例,均進入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wxic.edu.cn/)公布。
?。?)面試。按照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自行制定的面試辦法執(zhí)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偝煽儩M分為100分,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3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試講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若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如筆試成績、試講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2.專職輔導員崗位考核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結合輔導員崗位實際工作要求,從工作實際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素質測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wxic.edu.cn/)公布。筆試成績60分為合格(滿分10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選。如筆試成績并列,造成進入資格復審人數(shù)超過擬聘用人數(shù)1:3的比例,均進入復審。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復審通過者參加面試。如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shù)不足1:3,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包括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wxic.edu.cn/)公布。
?。?)面試。按照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自行制定的面試辦法執(zhí)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偝煽儩M分為100分,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如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
?。ǘ┵Y格復審
筆試后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將在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wxic.edu.cn/)公布。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考核,無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學校有權取消其參加后續(xù)考試資格。
1.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2.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學歷及學位證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未簽訂的《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3.社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學歷及學位證書,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或社保繳費證明,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4.專職輔導員崗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以下第(1)項或第(2)中的對應崗位要求的一項材料:(1)學生干部經歷:校級以下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所在學院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班級、院(系)、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2)工作經歷證明: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出具(須注明是否專職輔導員),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其他任職工作經歷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5.報考崗位有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如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由所在學院或者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近六個月內);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等級證書;技能競賽獲獎證書等。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xiàn)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取消錄取或聘用資格:
1.在學校通知簽訂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規(guī)定時間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者;
2.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0-83271092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0-83272979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js_sydwgkzp@163.com,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tǒng)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附件:
原標題:無錫商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3/13/art_78506_11175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