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蘇旅游職業(yè)學院面向社會招聘人事代理、合同制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1-10號崗位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11-13號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yè)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yè)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一致。
(六)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
(七)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6月26日9:00至7月4日16:00;
報名方式:應聘者直接將相關材料發(fā)送至學校人事處郵箱jslyrsc@jstc.edu.cn,發(fā)送主題請以“崗位號+姓名+畢業(yè)學校+專業(yè)”格式注明。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2,當資格初審通過人員不足1:2時,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
2.應聘人員只能從所有崗位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多報。資格初審郵件回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郵件回復未通過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3.應聘者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江蘇旅游職業(yè)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江蘇旅游職業(yè)學院應聘人員信息采集表》(見附件3),請在公告發(fā)布網頁上下載,并按要求認真填寫。
(2)自薦材料:提供身份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驗證、各類獲獎證書、技能證書、黨員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學生干部證明等證明材料掃描件;在海外取得學歷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相關證件材料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原件。
登記表、采集表和自薦材料歸入一個文件夾壓縮打包。請嚴格按照要求填寫表格、發(fā)送郵件,不按要求和重復發(fā)送郵件者不予通過初審。
(3)被列為面試的人員另行通知,未接到面試通知者,應聘材料恕不退回。
4.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5.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核方式及組織
(一)考試方式
1.所有崗位考核方式均為筆試、面試。
2.筆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工作技能等。筆試成績達到60分(滿分100分)為合格。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3.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滿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具體面試辦法由學校制定(另行通知)。
4.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江蘇旅游職業(yè)學院網站(www.jstc.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面試成績均當場告知考生。報考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二)資格復審
復審工作在面試前進行,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面試。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有關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復印件。
1.身份證;
2.已取得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及佐證材料。
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聯(lián)系或經聯(lián)系表示放棄應聘的,均作為放棄應聘處理。
(三)具體考核時間及方案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及聘用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應聘人員應同時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依次遞補。
根據考核和體檢結果,經學校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江蘇旅游職業(yè)學院官網公示。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學校人事處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在學校規(guī)定期限內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或應屆畢業(yè)生未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學校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中止聘用關系。
五、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旅游職業(yè)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4-87431394
六、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江蘇旅游職業(yè)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514-87437755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