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
(一)參加對象:進入第二階段考核的考生,具體名單詳見新吳教育網上發(fā)布的第一階段考核成績公告(小學音樂、體育、美術學科還須參加專業(yè)技能考查,資格復審及試講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資格復審地點:無錫市新吳區(qū)春陽實驗學校(坊明路28號)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請進入資格復審階段的報考人員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及相關復審材料(資格復審材料要求詳見附件1),至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進入試講。
2.未按本公告規(guī)定時間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或未按時補交相關復審材料的,視為放棄試講資格。
3.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試講資格。
4.如出現(xiàn)以上2、3中所述的情況,將按照報考人員第一階段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于4月14日上午9:00—10:30在同一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再順延。
5. 原則上需本人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現(xiàn)場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審核。代審人須攜帶好報考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如考生身份證原件無法攜帶,可帶身份證復印件及戶口簿(首頁、戶主、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同時代審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和報考人員簽署的資格復審委托書。
二、試講
(一)考試時間:2023年4月15日(周六)。
(二)報到時間:參加試講考生須于考試當天上午7:00前到指定考點報到,7:15后不得進入考點,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考點地址:無錫市新吳區(qū)春陽實驗學校(坊明路28號)。
(四)相關要求:試講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試講成績當場公布。備課時間為40分鐘,試講時間為15分鐘。
三、注意事項
考試成績查詢及后續(xù)事項通知請關注新吳教育網(http://www.xwzhjy.com/)或“新吳教育”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的公告。
考生憑準考證(資格復審通過后現(xiàn)場發(fā)放)、第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進入考場,并佩戴好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未按規(guī)定攜帶準考證及第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不得入場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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