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有關規(guī)定,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8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5名專職駕駛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報考相應崗位的具體條件,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2005年3月23日至1988年3月13日期間出生,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詳見附件1《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6)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機關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人員,不得報考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三)同等條件下,下列人員優(yōu)先招聘:
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共招聘輔警58名、專職駕駛員5名,崗位明細和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附件2《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開招聘專職駕駛員崗位條件簡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具體由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總體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招聘過程中,將結合實際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應聘人員給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安排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即日至3月23日(9:00-18:00)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本人攜帶報名材料,根據(jù)報考崗位到指定地點參加報名(詳見附件1《簡介表》),不得由他人代報名。
3.報名材料:
(1)《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3)或《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開招聘專職駕駛員報名表》(附件4);
(2)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1份;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證明(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等,大專以上學歷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相片(證件照)1張;
(6)退役軍人提供證明材料(復員證或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應聘人員不得兼報兩個崗位,公安機關將同步做好資格審查。
5、未按要求參加報名或提供材料不全的,視為審查不合格。通過資格審查的即為報名成功。報名成功的將以電話或短信的形式予以告知。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二)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入考試程序,A類崗位的應聘人員需進行筆試、體能測評、面試。B類崗位的應聘人員需進行筆試、面試。C類崗位的應聘人員需進行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筆試主要考核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公民道德、公共基礎理論、行政職業(yè)能力及相關專業(yè)應知應會知識等。
2、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包括立定跳遠、4×10米往返跑、俯臥撐。筆試結束后,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的A類崗位應聘人員參加體能測評,筆試合格的B類崗位應聘人員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體能測評采取達標制,測評達標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程序。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招考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附件5);其中4×10米往返跑項目測評次數(shù)調整為不超過2次。
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必須結合本人身份狀況,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應當自動放棄。
3、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面試采取現(xiàn)場提問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計分。C類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需參加專業(yè)能力測試。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個招聘程序。
4、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1)A、B類崗位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2)C類崗位的總成績按面試成績占60%、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3)所有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三)體檢
1、根據(jù)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崗位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增加筆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最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崗位條件中有特別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3、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考《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接收社會和應聘人員監(jiān)督。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應聘人員放棄、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計劃缺額的,可按入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xié)議)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試用。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正式聘用的輔警享受“五險一金”,其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同崗位輔警待遇。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應聘人員需使用本人手機號碼和身份證號碼報名,因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由他人代報名、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本人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過報名時間,造成報名不成功或影響招聘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應聘人員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通知。因手機通訊不暢無法聯(lián)系、屏蔽群發(fā)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lián)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招聘工作實行自律制度,即應聘人員要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未如實提供報名資料,未按規(guī)定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
(三)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考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新聘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邗江區(qū)派駐區(qū)公安分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4-87053347。
五、其他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和考試費,由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統(tǒng)一組織,不委托其他任何代辦機構??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簡章中“以上、以下”都含本項。
(三)本簡章由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附件1: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
附件2: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開招聘專職駕駛員崗位條件簡介表
附件3: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附件4: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公開招聘專職駕駛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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