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的服務我縣主導產(chǎn)業(yè),培養(yǎng)企業(yè)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工作需要,建湖縣高級技工學校決定公開招聘教師2名。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關于推進技工院校改革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7〕12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技工院校建設的若干意見》(蘇人社發(fā)〔2021〕63號)、《關于職業(yè)院校畢業(yè)生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1〕82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名,為專業(yè)技術崗位,具體詳見《建湖縣高級技工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yǎng)。
3.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要求。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數(shù)控車工實習指導教師崗位,若具有招聘崗位對應的職業(yè)教育工作經(jīng)驗,并指導學生參加省級及以上技能競賽獲獎,提供學生和指導老師的獲獎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清單,年齡可適當放寬。
5.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yè)生;
(2)《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jù)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1.公告發(fā)布
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公開招聘信息。
2.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9月22日8:00—9月26日18: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將相關報名材料電子版打包壓縮,以電子郵件方式(郵件名:崗位名稱+所學專業(yè)+姓名+手機號碼)發(fā)至郵箱jhgjjgxx@163.com。
(3)上傳報名材料須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掃描件:
j《建湖縣高級技工學校202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粘貼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電子照片)。
k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l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掃描件;歸國留學人員另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m相關專業(yè)(工種)技能職業(yè)資格證書及獲獎證書掃描件。
n相關職業(yè)教育工作經(jīng)歷證明掃描件(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清單)。
o《個人誠信承諾書》(附件3)。
(4)根據(jù)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guī)定,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的考生筆試費100元/人,收取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費100元/人。
(5)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6:00)憑居民身份證到建湖縣人社局組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6)報考者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3.考試和資格復審
(1)考試
數(shù)控車工實習指導教師崗位設1:3開考比例,采取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技能測試內容為崗位必備的數(shù)控車工專業(yè)(工種)操作技能測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對技能測試成績合格人員,根據(jù)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入圍)。面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采用上微型課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微型課和答辯分值分別為70分和30分。技能測試和面試結束后,以技能測試成績×50%與面試成績×50%之和計算總成績。
數(shù)學教師崗位設1:3開考比例,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必需的學科專業(yè)知識,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試卷滿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根據(jù)筆試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入圍)。面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采用上微型課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微型課和答辯分值分別為70分和30分??荚嚱Y束后,以筆試成績×50%與面試成績×50%之和計算總成績。
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9月27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筆試和技能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提前到達考點參加筆試或技能考試。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能提供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省內外具有相關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及時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wǎng)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建湖縣人社局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核。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到建湖縣人社局現(xiàn)場復核并繳納面試費100元/人。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核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進行,被委托人須同時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人親筆書寫的書面委托書。
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jīng)復核,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核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核意見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核的建湖縣人社局提出陳述申辯。提供虛假應聘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棄權出現(xiàn)的空缺,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核人選。
4.考察和體檢
(1)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成績合格者中,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若總分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若總分相同,面試成績亦相同,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布。
(2)建湖縣人社局組織實施考察和體檢工作??疾旃ぷ鲄⒄铡督K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因個人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在成績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考察體檢人員方法相同)。
5.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據(jù)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個人自愿要求放棄,或經(jīng)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而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考察體檢人員方法相同)。對遞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考察、體檢合格后,另行公示。
(2)聘用。公示結束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須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到建湖縣人社局審核,并將個人檔案轉調至建湖縣人事檔案室。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其他說明
1.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第七章第36條規(guī)定實行回避。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程,報考者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建湖縣紀委監(jiān)委第三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5-86210231。
4.建湖縣人社局負責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詢。咨詢電話:0515-862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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