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應急管理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選調工作人員。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射陽縣安委辦綜合協調科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條件
(一)選調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政治素質高,有一定的工作經驗,業(yè)務能力和協調能力較強,有志于從事應急管理工作;
2、我縣已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已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人員;參照管理人員報考的,還應具備蘇人社發(fā)〔2016〕428號通知規(guī)定的交流條件;
3、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與射陽縣應急管理局機關現有工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74條所列親屬關系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試用期;
5、法律、法規(guī)、縣內有關規(guī)定明確的其他不適宜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自愿報考、公開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主要程序有: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2年5月5日至5月7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射陽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紅旗西路2號)。聯系人:陳杰,聯系電話:0515-82315511。
3、報名所需材料:凡符合上述選調條件的人員,本人攜《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含三張2寸免冠正面彩照)、個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報名材料的原件、復印件,以便現場報名審核。
4、資格審核:射陽縣應急管理局依據選調條件,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核。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凡發(fā)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報考崗位設1:3開考比例,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不開考。
(二)考試
1、筆試。筆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崗位專業(yè)知識和文字表達能力。筆試后,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
2、面試。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安全生產業(yè)務知識、綜合分析、溝通協調及語言表達等能力素質。
選調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面試各占50%。
(三)考察和體檢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調計劃1:1確定考察人選。根據考察情況,經射陽縣應急管理局黨委會研究,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對擬選調人員在射陽縣人民政府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五)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擬選調人員在接到調動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選調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報考者不得弄虛作假。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選調工作接受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5-82206789(射陽縣紀委監(jiān)委第七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射陽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射陽縣應急管理局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射陽縣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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